【招标公告】国华投资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杏花山智慧示范企业建设(数字场站建设)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发布日期:2024-04-26

【招标公告】国华投资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杏花山智慧示范企业建设(数字场站建设)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张家口市 采购单位 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杏花山智慧示范企业建设(数字场站建设)技术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杏花山智慧示范企业建设(数字场站建设)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3383,招标人为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杏花山风电场装机容量99MW,安装30台中车WT146-3300风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境内,属于丘陵地形,平均海拔1520米,属于季风高原气候,冬季气温最低可达零下35℃。通过数字场站建设对场站各子系统数据进行采集与整合,从而实现场站数字化的监控、检修、巡检、培训及值班智能化等生产业务环节的远程管理与智能管控。
2.1.2招标范围:
通过数字场站建设,实现远程实景动态重现,监护和查巡场站安全生产情况,保证站内设备的全天候可控预警,提高对生产系统故障的及时发现以及预测管控能力,降低人员风险,提高巡检质量,减少维护性费用成本。本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括:数字场站一体化应用门户、数字生产智能作业应用、数字场站管理应用、数字场站技术基座等相关内容。项目实施全部工作任务应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要求系统在2024年8月底具备上线运行能力,系统通过功能、性能、安全测试以后,具备系统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期三个月,项目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项目终验之日起计算。项目成果包括发表不少于一篇集团公司认可的行业性研究专业核心期刊论文,申请不少于一项业务相关发明型专利,获得一项国家级相关行业协会评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力争国际领先科技成果,并申请软著一项。
2.1.3服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或按照招标人工作计划完成数字场站建设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业务领域包含运行维护,评估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数字场站建设或实景三维建模或数字孪生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工作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工作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数字场站建设或实景三维建模或数字孪生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16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尚义县满井镇脑包底村 0313-5899113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15115315@shenhua.cc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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