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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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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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1446001B04 | ||||||||||||||||||||||||||||||||||||||||
招标内容: | |||||||||||||||||||||||||||||||||||||||||
【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4)5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施工; 工程地点:高碑店市;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东务分洪闸、东马营退洪闸;仓尚河治理;建设新城古镇安全区一处,配套建设穿堤涵洞,排水泵站及东高线穿路涵洞;修复新建撤退道路和撤退桥等。 工期:30个月; 质量标准:优良标准 标包划分:1个标段; 其他: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异议受理主体: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联系人:***;联系方式:***。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负责人需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大型企业投标时允许以分包承诺的形式实现预留,中小企业承揽的份额不低于采购预算的41.39%,其中小微企业承揽的份额不低于60%。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水利资质的企业,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5 09:00至2024-0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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