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望都县城内片区等3个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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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望都县城内片区等3个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望都县城内片区等3个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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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1406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望都县城内片区等3个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城内片区等3个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望都县行政审批局以望发改审字[2024]10号、望行审招核字[2024]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改造提升3个小区外与小区直接相关的支路管网,其中新建给水衔接管网2860米;新建中水衔接管网2580米;新建排水衔接管网2588米;新建通信衔接管网25380米;新建D160MPP电力衔接管网2500米;新建热力衔接管网3600米;新建天然气衔接管网1400米;路面铺装面积126850平方米。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保定市望都县县城。城内片区涉及范围为铁柏路至富强路段及铁柏路红线至富强路红线之间。南关一期涉及范围为振兴南街至富强路段及富强路红线至振兴南街红线之间。北关C区涉及范围为铁柏路至中华路段及铁柏路红线至中华路红线之间。 (3)项目总投资:9907.47万元。 (4)招标估算额:8800.22万元。 (5)计划工期:24个月。 (6)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勘察、设计等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合同协议书中标注的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标注的竣工时间为准)。 3.1.3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②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②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④工程质量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⑤施工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⑥项目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3.1.6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人员均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2)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②近五年内(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合同协议书中标注的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满足任职资格的条件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3家单位(其中,勘察单位不得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牵头单位),否则按无效处理。(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及承担内容认定各自相对应的资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4 09:00至2024-04-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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