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肃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肃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肃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肃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 (项目名称)已由
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肃发改审字[2023]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肃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包括对城区7个小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屋顶防水、雨污分流、增加电动车充电桩、楼道粉刷、楼体外立面部分粉刷修缮、供水主管道更换、修缮小区道路、照明设施、楼宇门、监控、电力改造等;
(3)建设地点:肃宁县城区,包括安宁东区、城建南区、枫叶小区、光华小区、交通小区和服装厂小区、物资小区7个老旧小区;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肃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共计六个标段,一标段:安宁东区;二标段:城建南区;三标段:枫叶小区;四标段:光华小区;五标段:交通小区和服装厂小区;六标段:物资小区,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
(7)特别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③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5015293;
(8)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为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②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③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7 09:00 至
2024-04-23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 (项目名称)已由
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肃发改审字[2023]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肃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包括对城区7个小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屋顶防水、雨污分流、增加电动车充电桩、楼道粉刷、楼体外立面部分粉刷修缮、供水主管道更换、修缮小区道路、照明设施、楼宇门、监控、电力改造等;
(3)建设地点:肃宁县城区,包括安宁东区、城建南区、枫叶小区、光华小区、交通小区和服装厂小区、物资小区7个老旧小区;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肃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共计六个标段,一标段:安宁东区;二标段:城建南区;三标段:枫叶小区;四标段:光华小区;五标段:交通小区和服装厂小区;六标段:物资小区,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
(7)特别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③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5015293;
(8)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为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②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③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7 09:00 至
2024-04-23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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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肃宁县武垣西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22号泽润大厦1201-1207室、1216-1220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x1956@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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