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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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三河市气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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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100000190206134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134001001 | ||||||||||||||||||||||||||||||||||||||||
原公告内容: | |||||||||||||||||||||||||||||||||||||||||
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招标人为三河市气象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省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2.1.2规 模:业务平台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招标范围:2.2.1交货地点: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2.2.2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2.2.3合同估算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①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②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④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3、各投标单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须从项目附件中下载一份 GEF 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用此招标文件来制作相应格式的 GEF 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3.1.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2 09:00至2024-04-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2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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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三河市气象局单位河北省三河市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业务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4月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4月16日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变更,以最新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三河市气象局(盖章) 2024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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