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雄新高科技农业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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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雄安文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雄新高科技农业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雄新高科技农业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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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60413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雄新高科技农业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0413001G01 | ||||||||||||||||||||||||||||||||||||||||
原公告内容: | |||||||||||||||||||||||||||||||||||||||||
雄新高科技农业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新高科技农业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文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雄安文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雄新高科技农业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安新县的东杨庄村西侧。2.1.3建设规模:(1)建设玻璃温室区,规划占地720亩, 修建大棚面积48万平方米,主要进行果蔬种植、和育苗。其中自动化育苗区,占地60亩;高品质蔬菜种植区,占地430亩; 鲜切花周年生长区,占地100亩,中药材种植(石斛) 100亩,园区中控集成配套服务暨智慧农业展示区,占地30亩。(2)大田作物露天种植区。规划占地198亩,主要种植果蔬和大地景观作物。玉米套种与彩色小麦轮作种植区180亩;沿公路可观赏经济林18亩。(3)大棚或种植区外配套工程1项。2.1.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2.1.5计划工期: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期限为 30 日历天,建安期限为7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勘察、设计(含钢结构部分BIM)、施工、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信息化建设:具备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组成的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四家;3.2.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5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5 09:00至2024-03-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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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更正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更正为:
河北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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