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城南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十三路(稻齐路-纬十八路)工程、纬十七路(纬十路-经十一路)工程施工(项目代码:2309-130202-89-05-469656)】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城南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十三路(稻齐路-纬十八路)工程、纬十七路(纬十路-经十一路)工程施工(项目代码:2309-130202-89-05-469656)】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唐山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唐山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城南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十三路(稻齐路-纬十八路)工程、纬十七路(纬十路-经十一路)工程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城南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十三路(稻齐路-纬十八路)工程、纬十七路(纬十路-经十一路)工程施工(项目代码:2309-130202-89-05-469656)】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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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1133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城南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十三路(稻齐路-纬十八路)工程、纬十七路(纬十路-经十一路)工程施工(项目代码:2309-130202-89-05-469656)】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十三路(稻齐路-纬十八路)工程、纬十七路(纬十路-经十一路)工程施工已由唐山市路南区行政审批局以城南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字【2023】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山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唐山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城南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十三路(稻齐路-纬十八路)工程、纬十七路(纬十路-经十一路)工程施工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给水管线2566.481米、雨水管线1924.471米、污水管线2726.448米、电力管线1247.12米、通信管线1742.02米,中水管线656.57米,污水泵站一座以及配套路面修复、照明、交通设施等地面设施。 涉及纬八路(解放路-复兴路)、纬八路(文化南北街-经三路)、经十三路(稻齐路-纬十八路)、纬十七路(纬十路一经十一路)、力拓管厂南市政中水管线、纬十路南段雨水管网连接工程以及河南路(205国道一唐津高速)以及产业区域供水、中水管网修复。为达到海绵城市设计指标要求,拟采用的海绵城市设计措施为下凹式绿地和透水铺装。共建设下凹绿地,透水铺装。本次招标为其中经十三路(稻齐路-纬十八路)工程施工、纬十七路(纬十路-经十一路)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唐山城南经济开发区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5)合同估算价:***.04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城南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经十三路(稻齐路-纬十八路)工程、纬十七路(纬十路-经十一路)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标通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2)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冀政务办规〔2023〕7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登陆“招标通投标管家”,点击“招标信息”选择招标公告,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选定本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项目状态为已参与后,方能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招标通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hblianghua@126.com。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9 09:00至2024-04-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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