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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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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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0845001G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4}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项目建设主要为使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到灾前水平,林业的日常工作能正常开展,重建林区道路 113.36 公里,重建林区桥梁 5 座,修缮恢复受灾房屋 2500 平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项目建设主要为使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到灾前水平,林业的日常工作能正常开展,重建林区道路 113.36 公里,重建林区桥梁 5 座,修缮恢复受灾房屋 2500 平米。 项目地点:位于涞水县国营赵各庄林场内和桑园涧林场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项目投资:约4227.46万元。 2.5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8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9 09:00至2024-04-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及问题咨询联系方式:0311-66187855 / 7858。同时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投标报名。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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