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Z1303002401212301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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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秦皇岛市 | 采购单位 |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河北方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HB2024033610030003
二、项目名称: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方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1号楼2201室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要求:对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从设计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验收结束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嘉川、姜月萌(甲方代表)、赵英(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9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定办法》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
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心完成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2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宜安大厦7楼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二、项目名称: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方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1号楼2201室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要求:对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从设计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验收结束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嘉川、姜月萌(甲方代表)、赵英(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9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定办法》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
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心完成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2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宜安大厦7楼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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