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深泽县城市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深泽县城市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深泽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宇啸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深泽县城市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深泽县城市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泽县城市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深泽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深行审投资审字[2024]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深泽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深泽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深泽县城市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2.2、建设单位:深泽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地下管网部分:给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热力工程、电力排管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地下部分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305日历天。
2.8、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地下部分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预算预留60.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60%),(中小微企业承揽比例不得低于上述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
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大中型企业分包意向承诺书》,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且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型企业承诺函》,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不低于60%;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施工所属行业:建筑业;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特别提示:
①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免费注册。
②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 CA 办理:登录河北 CA 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③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CA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④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特别说明: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盲评”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盲评”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4 08:00 至
2024-04-25 08: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同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泽县城市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深泽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深行审投资审字[2024]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深泽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深泽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深泽县城市管网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2.2、建设单位:深泽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地下管网部分:给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热力工程、电力排管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地下部分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305日历天。
2.8、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地下部分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预算预留60.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60%),(中小微企业承揽比例不得低于上述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
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大中型企业分包意向承诺书》,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且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型企业承诺函》,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不低于60%;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施工所属行业:建筑业;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特别提示:
①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免费注册。
②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 CA 办理:登录河北 CA 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③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CA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④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特别说明: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盲评”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盲评”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4 08:00 至
2024-04-25 08: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同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深泽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宇啸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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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世纪佳泰大厦A座1408 |
邮编: | 05256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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