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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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承德市 | 采购单位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承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40019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02 23:59: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4-04 17:3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4-19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4-19 09:30:00 | ||
正式公告 |
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第一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已由承德市农业农村局以承农发〔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国债)与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第一标段)2.1.2项目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部分,建设地点为新地镇新地村、太平地村、狍子沟村,朝阳地镇叶柏寿村。新打机井43眼,更新机井53眼,利用原有机井74眼,安装水泵114台套,新建井房170间,配套施肥罐、过滤器170台套;新建泄水井300个;固定管路66.833km,配套维纶管128.023km,软管219.468km,滴灌12070.74km。
2.1.3建设地点:新地镇新地村、太平地村、狍子沟村,朝阳地镇叶柏寿村. 2.1.4建设工期: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3.1.2.1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3.1.2.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
3.1.4.1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承财采(2021)21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采购计划备案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1.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9 09:00至2024-04-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 “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承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地址: | 承德市高新区南区水厂 |
邮编: | 06700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4874071@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营子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5013938700018 |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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