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1】17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
以 《关于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2】11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徐水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崔迪城村北雄安新区与保定交界处,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南经于迪城村西、防凌村东,在于迪城村南与1000KV特高压线相交,转向西上跨漕河,经东于庄村北,在马庄村东与规划国道G230新区西部快速路交叉,经马庄村北、刘庄和国公营村南,在梁庄村北下穿规划雄忻铁路和京广高铁,止于阎庄乡北保定市北三环处,终点桩号K13+160,路线全长13.16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采用整体式路基,宽34.5米,下穿京广高铁和规划雄忻铁路段采用分离式路基,路基单幅宽16.75米。全线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设置大桥1034米/2座、中桥1座、高速铁路分离式立交1处,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1.3计划工期:1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财务要求: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3.1.3业绩要求: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包括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与本项目监理人(保定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之一进行: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24%以上;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组成联合体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②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24%以上 ;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文件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8 09:00 至
2024-04-03 17:00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要求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pdf-招标公告--附件.pd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1】17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
以 《关于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2】11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徐水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崔迪城村北雄安新区与保定交界处,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南经于迪城村西、防凌村东,在于迪城村南与1000KV特高压线相交,转向西上跨漕河,经东于庄村北,在马庄村东与规划国道G230新区西部快速路交叉,经马庄村北、刘庄和国公营村南,在梁庄村北下穿规划雄忻铁路和京广高铁,止于阎庄乡北保定市北三环处,终点桩号K13+160,路线全长13.16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采用整体式路基,宽34.5米,下穿京广高铁和规划雄忻铁路段采用分离式路基,路基单幅宽16.75米。全线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设置大桥1034米/2座、中桥1座、高速铁路分离式立交1处,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1.3计划工期:1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财务要求: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3.1.3业绩要求: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包括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与本项目监理人(保定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之一进行: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24%以上;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组成联合体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②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24%以上 ;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文件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8 09:00 至
2024-04-03 17:00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要求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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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071051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ahzb6@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696048833 |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pdf-招标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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