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辛集市“新康家园”保障房项目钢筋采购(南片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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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辛集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巴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辛集市"新康家园"保障房项目钢筋采购(南片区)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辛集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河北巴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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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3-22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6 09:30 |
辛集市“新康家园”保障房项目钢筋采购(南片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新康家园”保障房项目钢筋采购(南片区)招标人为辛集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辛集市“新康家园”保障房项目钢筋采购(南片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99050.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588.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462.20平方米;共建设保障房2194套,其中公租房1469套、共有产权房725套。主要建设18F/-2D住宅楼6栋,15F/-2D住宅楼1栋,11F/-2D住宅楼5栋,9F/-2D住宅楼1栋,3F幼儿园1栋,1F配套商业,地下一层车库,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公厕等附属工程,南片区钢筋总供货量约为6943.57t。②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辛集市朝阳路东侧、兴业街南侧;③交货期限: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货;④标段划分:1个标段。⑤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南片区(3#-6#、10#-13#住宅楼、14#幼儿园、16#-17#配套用房、18#商业、地下车库)钢筋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为具有钢筋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供货能力的代理经销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备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 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 www.hebca.com/ggzyxj.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3、下载招标文件使用 IE 浏览器,版本需为 IE11 及以上。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5、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实行“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本项目的监督部门: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1-83222428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2 09:00至2024-03-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1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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