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三批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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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三批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三批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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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259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三批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三批施工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三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批字[2023]8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涞源县行政审批局以 涞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三批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涞行审交字【2024】00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涞源县杨家庄镇、银坊镇、东团堡乡、白石山镇4个乡镇。 2.1.2建设规模:路基防护、边沟、路基路面及安全设施恢复重建。该项目恢复重建涉及4个乡镇共5条道路,建设总长6.638公里。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4 月 01 日,交工日期 2024 年10月 31 日,计划工期 213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涞源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联系电话:***。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8 09:00至2024-03-22 17:00,登录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8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附件:附件1、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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