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文安县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廊坊市 发布日期: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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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廊坊市 采购单位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赫尔莫(河北)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文安县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名称: 【文安县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0699001B01
招标内容:

【文安县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县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已由 文安县行政审批局 以文审批字(2023)10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敷设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共计90225米,主要包括dn110硬聚氯乙烯管29358米、dn225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46949米、dn315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10188米、dn400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3730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4座、新建污水检查井3128座、化粪池150座;安装直饮水机24台、新能源充电桩180台;路面破除及恢复84476平方米,并配套相关设施。建设地点:廊坊市文安县大柳河镇及李庄农场,涉及大柳河镇所辖的南各庄、牛各庄、褚村、李庄,李庄农场所辖的南官仕庄村、桃园村。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勘察周期20天,初步设计周期20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勘察费469000元,初步设计费645100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及配合后续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2)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3 09:00至2024-03-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无需网上报名,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赫尔莫(河北)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兴文道314号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98号新朝阳广场二期3号楼1-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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