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家口市政协文史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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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张家口市政协文史馆项目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张家口市政协文史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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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0000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张家口市政协文史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政协文史馆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4〕64号、张行审立字〔2024〕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目的: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适应新时代人民政协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重要作用,落实省政协关于建好文史馆的工作要求,开发抢救宝贵史料,宣传展示人民政协,加强政协文化阵地建设,填补我市文化、文史、展厅、展演场馆建设空白。文史馆建设以“民主协商”为核心理念,以“共谋发展”为目标导向,以“文史”为载体和手段,以“馆”为平台和窗口,通过多媒体手段和互动体验,生动地再现当地政协的历史成就和现实风采,突出当地政协的特色和优势,彰显当地政协的形象和气质。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改建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762.29平方米,建设功能区主要包括政协文史展厅、多功能厅、文史资料查阅室、委员书画艺术展厅。主要项目包括展厅、入口、通道等地面、墙面、踢脚线及天花的改建和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其他工程的配套完成,以及文史馆声光电系统安装调试。 2.1.3工程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南路会展中心负一层。 2.1.4计划工期:设计施工计划总工期:1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张家口市政协文史馆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等直至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有关项目的审批手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存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2019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黑名单(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2)特别说明:①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②本项目投诉及监督部门:张家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电话:0313-5805808;受理异议联系人:常巍良、宋春会,电话:***。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或贰级及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2019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8 09:00至2024-03-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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