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定网信科创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定网信科创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定网信科创园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定网信科创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定网信科创园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3〕03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6 栋单体(1 栋高层研发设计、5 栋多层检验检测认证车间)、地下 1 层车库和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 110018.64 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4119.9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898.65 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
2.2.1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室内装修、幕墙、绿建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不含景观、外线、高压电、燃气、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等其他专项设计。
2.2.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楼栋及车库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包含土方开挖(含原有基础破除及清运)、基坑支护、土建、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装饰装修、幕墙、消防、人防等)及BIM技术,不含景观、外线、高压电、燃气、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等工程。
2.3计划工期:总工期608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工程工期578日历天,其中D1楼578日历天,D2~D7楼456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合格,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熟悉工程技术和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并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或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普通管理人员。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近五年“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各方满足要求。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特别说明: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
3.异议和投诉受理渠道:
异议受理单位: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及电话:******
投诉受理单位: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薛瑞联系方式:0312-3195798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4 09:00 至
2024-03-0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定网信科创园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3〕03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6 栋单体(1 栋高层研发设计、5 栋多层检验检测认证车间)、地下 1 层车库和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 110018.64 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4119.9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898.65 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
2.2.1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室内装修、幕墙、绿建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不含景观、外线、高压电、燃气、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等其他专项设计。
2.2.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楼栋及车库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包含土方开挖(含原有基础破除及清运)、基坑支护、土建、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装饰装修、幕墙、消防、人防等)及BIM技术,不含景观、外线、高压电、燃气、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等工程。
2.3计划工期:总工期608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工程工期578日历天,其中D1楼578日历天,D2~D7楼456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合格,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熟悉工程技术和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并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或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普通管理人员。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近五年“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各方满足要求。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特别说明: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
3.异议和投诉受理渠道:
异议受理单位: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及电话:******
投诉受理单位: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薛瑞联系方式:0312-3195798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4 09:00 至
2024-03-0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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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励行街666号高新科创园A2楼3层 | 地址: | 保定市兴业路289号U谷电商产业园3号楼4层409室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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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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