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肃宁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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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肃宁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肃宁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三批)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肃宁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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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556001B01 | ||||||||||||||||||||||||||||||||||||||||
招标内容: | |||||||||||||||||||||||||||||||||||||||||
【肃宁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三批)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2)6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肃宁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肃宁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三批); 2.1.2建设地点:肃宁县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硬化、路肩硬化、排水管道铺设等人居环境整治。 2.1.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7标段划分:肃宁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三批)共计7个标段: 一标段:代刘庄村、吕庄村 二标段:北石宝一分村、高家庄村、马庄村、张牛军庄 三标段:柳大路-马庄路段、柳大路-沙河路段、柳大路-卫家庄路段、柳大路-张大人庄路段 四标段:大张家庄村 五标段:顶汪村、窝北村、杏园 六标段:边寨村、王家佐村、西芝兰村、许疃村 七标段:河北韩村路段-韩二路段、河北韩村路段-韩三路段、河北韩村路段-韩五路段、河北韩村路段-韩一路段、河北韩村路段-龙泉路段 2.1.8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35号文)。 2.1.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项目代码:2210-130926-89-05-709520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投诉电话: 0317-5015293。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为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⑤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7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2 09:00至2024-03-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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