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保定市徐水区宏兴西路排水防涝应急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保定市 发布日期:2024-02-29

【招标公告】保定市徐水区宏兴西路排水防涝应急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保定市 采购单位 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涵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保定市徐水区宏兴西路排水防涝应急提升工程(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名称: 保定市徐水区宏兴西路排水防涝应急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58854001G01
招标内容:

保定市徐水区宏兴西路排水防涝应急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宏兴西路排水防涝应急提升工程(EPC)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3】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宏兴西路排水防涝应急提升工程(EPC)
2.1.2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徐水区宏兴西路(经四街-张丰大街段)南侧主线下方建设一条d1000mm-d1200mm 雨水管道,新建主干管道总长度为1524米,同时建设1m3/S雨水提升泵站一座,雨水流向自东向西,经泵站提升后排入西外环南段现状雨水管道。
2.1.4工期:设计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竣工。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 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24%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型或微型企业;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可不进行分包。)
(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采用“暗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及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及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及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2.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所投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4异议受理渠道:异议受理单位: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单位: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8 09:00至2024-03-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涵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徐水区宏兴西路复康胡同1号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北二环路999号鑫丰国际4-2716
邮编:
07255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ebeihn@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河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