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临空大道(科融道-东高路)道路绿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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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临空大道(科融道-东高路)道路绿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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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2-20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3-11 09:00 |
临空大道(科融道-东高路)道路绿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空大道(科融道-东高路)道路绿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公共服务局以廊临公服投资备〔2024〕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中央隔离带、两侧机非隔离带、人行道种植骨干树原生法桐约 1851 株、法桐约 1783 株,下层地被崂峪苔草、卫矛、马蔺共计约60823.00 ㎡。人行道种植绿化带内需要采取节约浇灌工程,保证苗木养护要求。侧分带及中分带需要精修景观地形:回填区洒水——沉降——稳定土层高程——整理拖平——复核标高至设计要求;所有土壤不符合种植土参数要求时,需进行土壤改良,景观地形土方约 26914.18 立方米。建设地点为:廊坊市廊坊市临空大道-道路。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03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4月16日。其中设计计划工期 5 日历天,设计计划工作起止日期 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施工计划工期 25 日历天,施工计划工作起止日期2024年03月23日至2024年04月16日。(以实际施工开工时间为准);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2088.72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在提供经过审核后的地勘数据基础上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和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各专项设计等)、配合审图、图纸技术交底、竣工图、联络变更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包括红线内小市政和外部大市政连接的工程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性修复或 特殊情况处理、变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如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同时具有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同时具有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③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④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0 09:00至2024-02-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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