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二批次)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廊坊市 发布日期:202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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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廊坊市 采购单位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项目名称: 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二批次)
招标项目编号: E1100000190205958001
招标公告名称: 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5958001001
原公告内容:

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二批次)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3]21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全长100.494 公里,对水毁道路进行重建加设过水涵洞,并同步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安装波形护栏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霸州市;计划工期:2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15日;计划交(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17544.4241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办或已换证的投标单位提供公路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2019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含路基路面)(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1.3财务要求: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或为本合同工程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3年(2021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过去3年(2021年2月1日至今)在施工的工程中不曾有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过省级及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2019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一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含路基路面)(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总工:(1)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2019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作为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完成过一条(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含路基路面)(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盲评,投标文件有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9:00至2024-02-21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1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称“冀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霸州市益津中路 112 号 地址: 保定市瑞祥大街101号3楼(集中办公区)
邮编:
065700
邮编: 071066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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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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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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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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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二批次)
变更公告
 
原公告内容: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9  09:00至2024-02-21  17:00,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9  08:30至2024-02-21  17:30,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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