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碑店市学校、幼儿园重建项目(九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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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碑店市学校、幼儿园重建项目(九标段)EPC总承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高碑店市学校、幼儿园重建项目(九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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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394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高碑店市学校、幼儿园重建项目(九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学校、幼儿园重建项目(九标段)EPC总承包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发改复字[2024]20号、高发改复字[2024]34号、高行审招标核[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高碑店市新城镇北场幼儿园:总建筑面积1060.59㎡,共三个班,每个班可容纳30人,共容纳90人。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运动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 (3)项目总投资:599.35万元 (4)招标估算额:484.661845万元。 (5)计划工期:22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1.2(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提供一项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建筑工程的业绩。此业绩由牵头人提供。(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通用) 3.1.3财务要求:具备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其他要求:3.1.6.1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1.6.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担任过建筑工程的业绩。(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通用)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本单位的2023年7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含)单位,否则按无效处理。(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及承担内容认定各自相对应的资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9:00至2024-0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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