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一号风景大道”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承德市 发布日期: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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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承德市 采购单位 承德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一号风景大道"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家“一号风景大道”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2/8
国家“一号风景大道”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一号风景大道”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以/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承德市国道 G615围场至张家口公路K114+299至 K137+149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3〕210 号)、《关于承德市国道 G615围场至张家口公路K0+000至 K114+299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3〕211号)、《关于国家“一号风景大道”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省道S301姜二线御道口至大滩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3〕151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承德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
2.1.2建设规模:
①承德市国道 G615围场至张家口公路K0+000-K137+149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1)国道 G615围场至张家口公路 K114+299至 K137+149段位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境内,路段全长22.85公里,一级公路,路基宽26米,路面宽2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作内容:
(一)穿村镇路段安全提升;
(二)平面交叉路口改造;
(三)路侧防护改造提升;
(四)其他设施提升。
2)国道 G615围场至张家口公路 K0+000至 K114+299段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境内,路段全长114.299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10米,路面宽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作内容:
(一)穿村镇路段安全提升;
(二)平面交叉路口改造;
(三)急弯下坡路段处治;
(四)连续下坡路段处治;
(五)路侧防护改造提升;
(六)隧道路段处治;
(七)服务设施提升。
②国家“一号风景大道”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省道S301姜二线御道口至大滩段):工程桩号范围为 K83+851至 K221+000段,全长137.149公里,绿化里程为56.958公里、绿化面积92070平方米。其中:K83+851至 K198+150(御道口至鱼儿山段),长114.299公里,为二级公路;K198+150至 K221+000段(鱼儿山至大滩段),长22.85公里,为一级公路。
2.1.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本项目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计划施工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监理服务期为17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施工监理,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国家“一号风景大道”品质提升工程施工准备、施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单项合同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同)不曾在公路项目监理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高级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近五年(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单项合同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9:00至2024-02-20 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cd)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cd)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承德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 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大庙村
邮编:
067000
邮编: 06730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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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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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传真:
0314-203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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