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沧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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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沧州建投睿城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会景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沧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沧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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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5943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沧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建投睿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6104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5465.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31.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33.92平方米,主要建设公交枢纽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及相关室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总机动车停车位336个,其中设置社会充电桩107个。公交枢纽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用房地上建筑面积21753.34 平方米,地上主体十层,裙房二层,主要功能为综合换乘服务区域、业务用房、旅客服务中心、乘务员公寓、城市旅游文化中心、行李寄存用房、综合运营管理与应急指挥系统用房、城市图书室、公共卫生间、儿童游乐设施场所、母婴室、商业服务区域、自助存取款室、设备用房、公交枢纽站等;建筑高度46.4米,地上建筑结构形式为装配式框架结构。公交停车区位于综合枢纽配套用房南侧,场地面积约1850平方米,可停放38辆公交车。地下停车场:地下建筑面积21833.92平方米,地下一层,主要为社会车辆停车场、出租车停车场、地下换乘区域、设备用房、配电室、消防水池、夹层通廊等,地下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东广场配套管理用房:地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地上一层,主要功能为卫生间、公园管理、设备间、公交枢纽管理,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西广场:地上建筑面积877.75平方米,主要为地下出地面的开敞式楼梯间,风井、雨棚等。其中一标段为:1、西广场地面工程1)西广场用地西至铁西大街,东至火车站,北至公交首末站,南至九州商务大厦,总用地面积13780.19平方米,地面主要功能为集散广场。包含:地面广场硬化、绿化、照明、视频监控、室外给排水、下沉广场及风雨连廊土建结构。2)西广场地下一层包含:地下停车场土建结构、室内装饰装修、电扶梯、室内给排水及消防、供热通风与空调、室内照明、通信系统、监控系统。2、东广场地下通廊地下通廊净宽10m,结构净宽10.56m,西侧与铁路出站地道顺接,东侧至铁路红线,总长25m。包含:城市通廊结构及装修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1)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涉及所有的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工程设计等有关的相关服务;(2)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在满足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深化设计以满足招标人对功能需求的设计深度,同时符合省市建设相关规定及国家设计标准规范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24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30日历天);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2 投标人须具备①同时具备②③。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③、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施工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施工方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7 09:00至2024-02-1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4 10: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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