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顺平县主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修复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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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顺平县主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修复项目(EPC总承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顺平县主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修复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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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362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顺平县主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修复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主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修复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平县主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修复项目初步设计》(顺发改字【2024】16号 )的批复批准建设,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修复龙湾缔景东侧道路长约476米,宽25米;修复尚书苑路长约760米,宽15米。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部颁发的《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顺平高速北口修复拓宽约37米,长约198米;修复永禄大街西延(尧帝路到蒲金路)长约270米,宽约39.8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修复逸夫小学南侧路约270米,宽约5米;修复兴农路长约392米,宽约15米;修复幼儿园门口路长约90米,宽约1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以上道路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住建部颁发的《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平安大街、木兰街、桃源大街修复更换路灯594套,修复顺平城区智慧城市建设城区智慧平台,危房加固维修3000平方米,修复蒲阳镇中学运动场设施和体育器材室。(2)建设地点:龙湾缔景东侧道路,尚书苑路,顺平高速北口,永禄大街西延(尧帝路到蒲金路),逸夫小学南侧路,兴农路,幼儿园门口路,平安大街、木兰街、桃源大街,顺平城区智慧城市建设城区智慧平台,蒲阳镇中学。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勘察规范的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标段划分:5个标段 一标段:顺平城区智慧城市建设城区智慧平台; 二标段:龙湾缔景道路修复工程(G234大城北道路新建工程);尚书苑道路(G234国道至西赵庄村道路新建工程),永禄大街西延(尧帝路到蒲金路); 三标段:逸夫小学南路;兴农路; 四标段:平安大街、木兰街、桃源大街修复更换路灯; 五标段:顺平高速北口修复拓宽;幼儿园门口扩宽;危房加固,蒲阳镇中学运动场设施灾后修复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要求完成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一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三、四、五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 注册建造师或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 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本单位的2023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EPC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2.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7 09:00至2024-02-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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