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辛集市朝阳路(文体街-澳森大街)、文体街(朝阳路-兴华路)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辛集市朝阳路(文体街-澳森大街)、文体街(朝阳路-兴华路)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辛集市朝阳路(文体街-澳森大街)、文体街(朝阳路-兴华路)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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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2-06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27 09:30 |
辛集市朝阳路(文体街-澳森大街)、文体街(朝阳路-兴华路)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朝阳路(文体街-澳森大街)、文体街(朝阳路-兴华路)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辛集市朝阳路(文体街-澳森大街)、文体街(朝阳路-兴华路)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辛发改产业[2023]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辛集市朝阳路(文体街-澳森大街)、文体街(朝阳路-兴华路)管网工程(含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热力、通信、燃气管线),充电桩及路面修复等工程;其中:给水管道1215米、雨水管道1651米、污水管道1331米、电力管线1180米、热力管道2530米、通信管线960米、燃气管道955米。 (2)建设地点:辛集市朝阳路(文体街-澳森大街)、文体街(朝阳路-兴华路) (3)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以及后续施工期现场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在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建筑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备注:1、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评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解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3、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0以上。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5、本项目采用技术标部分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如对本项目公告文件有异议,请联系***13011575177。本项目的监督部门: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1-83222428。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6 09:00至2024-02-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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