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项目
【招标公告】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唐山市 | 采购单位 |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市水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唐曹审批投资文【2024】4号、《关于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省、县级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95%和5%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项目
2.1.2建设地点:曹妃甸区第三农场北常坨村、南常坨村、井坨村、兴港村、兴海村
5个村;第四农场八里坨村、城南庄、富康村、和顺村、向阳村、永兴村6个村;第五农场大坨村、坨东村、临河村3个村;共计3个农场,14个村。
2.1.3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总规模40000亩。涉及的桥、闸、涵、泵站、防渗渠、农田输配电、田间道路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及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工程。
2.1.4计划工期:10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为农业生产期,不安排施工)。2.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根据农场位置划分为10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2.2.1第三农场
第一至三标段: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四标段: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工程,施用具有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功能的微生物菌剂、有机肥等和耕地翻耕。
2.2.2第四农场
第五至六标段: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七标段: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工程,施用具有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功能的微生物菌剂、有机肥等和耕地翻耕。
2.2.3第五农场
第八至九标段: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十标段: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工程,施用具有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功能的微生物菌剂、有机肥等和耕地翻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第一至三、第五至六、第八至九标段(工程施工):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4)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2第四、七、十标段(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工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施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含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和拟投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3.1.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一至三、五、九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本项目第四、六至八、十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执行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参与评审。特别注意: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两项或三项的,评审中只计入一次,不重复计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中标原则:本项目工程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评标顺序按各标段开标顺序(标段开标顺序按各标段自然排序)。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每个投标企业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若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该投标人为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文件仍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某一个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5)特别提醒: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及(冀政务办规〔2023〕7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3.1.4.2使用CA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取得潜在投标人资格。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1.4.3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企业CA外【(注: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其中任意一家CA 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注册登记”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注册指南,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完成注册并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5 09:00 至
2024-02-09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唐曹审批投资文【2024】4号、《关于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省、县级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95%和5%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2024年唐山市曹妃甸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项目
2.1.2建设地点:曹妃甸区第三农场北常坨村、南常坨村、井坨村、兴港村、兴海村
5个村;第四农场八里坨村、城南庄、富康村、和顺村、向阳村、永兴村6个村;第五农场大坨村、坨东村、临河村3个村;共计3个农场,14个村。
2.1.3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总规模40000亩。涉及的桥、闸、涵、泵站、防渗渠、农田输配电、田间道路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及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工程。
2.1.4计划工期:10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为农业生产期,不安排施工)。2.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根据农场位置划分为10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2.2.1第三农场
第一至三标段: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四标段: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工程,施用具有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功能的微生物菌剂、有机肥等和耕地翻耕。
2.2.2第四农场
第五至六标段: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七标段: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工程,施用具有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功能的微生物菌剂、有机肥等和耕地翻耕。
2.2.3第五农场
第八至九标段: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十标段: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工程,施用具有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功能的微生物菌剂、有机肥等和耕地翻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第一至三、第五至六、第八至九标段(工程施工):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4)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2第四、七、十标段(耕地盐碱化土壤改良工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施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含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和拟投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3.1.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一至三、五、九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本项目第四、六至八、十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执行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参与评审。特别注意: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两项或三项的,评审中只计入一次,不重复计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中标原则:本项目工程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评标顺序按各标段开标顺序(标段开标顺序按各标段自然排序)。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每个投标企业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若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该投标人为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文件仍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某一个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5)特别提醒: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及(冀政务办规〔2023〕7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3.1.4.2使用CA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取得潜在投标人资格。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1.4.3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企业CA外【(注: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其中任意一家CA 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注册登记”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注册指南,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完成注册并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5 09:00 至
2024-02-09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市水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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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滨海大街西段北侧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三队 |
邮编: | 063200 | 邮编: | 0632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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