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寿县植物工厂及衍生产业集群项目安防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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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隆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寿县植物工厂及衍生产业集群项目安防系统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河北隆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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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2-02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22 14:00 |
灵寿县植物工厂及衍生产业集群项目安防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植物工厂及衍生产业集群项目安防系统采购招标人为河北隆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防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灵寿县植物工厂及衍生产业集群项目安防系统采购。2、建设地址:灵寿县经济开发区东北区(昌盛街东侧)。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交货及安装期:具体时间招标人提前一个月通知。5、质量标准:合格。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安防系统采购、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承包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说明:本次招标是整套系统招标,不是单一设备招标,本项第3.3款“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次招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2至2024-02-0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B座518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22 14:00,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B座513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说明:本公告第4项第4.1款“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是平台固定格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以以下要求为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 以上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提供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所有证明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招标文件购买申请书、申请人全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并盖单位公章,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不正确,导致收不到招标文件和有关通知,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备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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