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钢轧系统新A标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承德市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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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承德市 采购单位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钢轧系统新A标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业主单位: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1-30 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19 09:00

钢轧系统新A标准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钢轧系统新A标准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已由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备【2024】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钢轧系统新A标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厂区内,招标人指定的现场
建设期限:2024年5月31日前完工投入运行。所有正式设计蓝图30日历天内全部交付,且设计进度不得影响现场施工进度。
质量标准:合格,(1)设计、设备质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验收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2)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工程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板材经营中心新A标准改造
(1)拆除150吨炼钢区域通风器14个、渣跨通风器4个,拆除后屋面采用型钢及C型钢重新铺设主檩及副檩,用彩钢瓦进行屋面封堵;对厂房封闭不严的屋面瓦,立面瓦、檩条等进行更换;
(2)150吨炼钢区域渣跨冷修包旁拆包工位增加可移动式收尘罩,并配备阀门与管道并入现有三号转炉二次除尘系统;
(3)连铸修磨3个工位增加可移动式收尘罩1个,并配备阀门与管道并入现有连铸除尘系统。
(4)150吨炼钢转炉一次除尘放散塔增加自动伴烧装置
(二)建材经营中心新A标准改造
(1)将100t炼钢厂房通风器破损彩钢瓦及钢结构拆除,拆除后屋面采用型钢及C型钢重新铺设主檩及副檩,用彩钢瓦进行屋面封堵;
(2)100吨转炉一次除尘增加放散塔增加自动伴烧装置,在100吨转炉一次除尘4个放散管燃烧器外部设计安装具有催化燃烧技术的复合式煤气长明灯燃烧器及火焰检测组件各一套;
(三)建设煤气管道、脱水器、伴热保温等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附属配套设备设施。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附属配套设备设施,能源动力介质管道、线缆,涉及到的新旧系统对接等;场地道路、地面平整硬化、绿化、旧设备的拆除及恢复、地基处理施工等。
以上工程量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排放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EPC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包括本次项目所涉及的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消防专篇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1.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一项冶金系统除尘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含EPC总承包)或一项厂房彩瓦更换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其中合同至少提供首页、涉及评审因素的关键内容页、盖单位公章页原件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0 09:00至2024-02-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双滦区 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067102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郝亚奇、刘宇 、白艳东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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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308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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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gcgx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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