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泵站及明渠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泵站及明渠系统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泵站及明渠系统已由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涿发改投资【2023】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泵站及明渠系统2项目建设地址:涿州市域范围内。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合同估算金额:42589.86万元5工程概况:(1)泵站工程:新增及修复排水泵站共10座;(2)排水明渠工程:新建及修复刁窝北排干、刁窝南排干、机场南排干明渠共21683m。6标段划分:1个标段7计划工期:300日历天。8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具备一项设计费不少于300万元已完成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施工图审查意见)时间为准】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施工图审查意见)原件扫描件。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具备一项已完成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业绩类型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企业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于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予受理。
3.1.5其他要求:特别提示: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一项已完成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市政工程业绩并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业绩类型为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电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6 09:00至2024-02-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19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泵站及明渠系统已由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涿发改投资【2023】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泵站及明渠系统2项目建设地址:涿州市域范围内。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合同估算金额:42589.86万元5工程概况:(1)泵站工程:新增及修复排水泵站共10座;(2)排水明渠工程:新建及修复刁窝北排干、刁窝南排干、机场南排干明渠共21683m。6标段划分:1个标段7计划工期:300日历天。8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具备一项设计费不少于300万元已完成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施工图审查意见)时间为准】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施工图审查意见)原件扫描件。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具备一项已完成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业绩类型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企业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于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予受理。
3.1.5其他要求:特别提示: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一项已完成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市政工程业绩并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业绩类型为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电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6 09:00至2024-02-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19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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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涿州市东兴南街 | 地址: |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广场C座11层 |
邮编: | 072750 | 邮编: | 071051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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