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通保畅中心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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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通保畅中心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通保畅中心业务保障用车采购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 2023 年度投资(调整)计划的通知》(冀高规〔2023〕575 号)批准,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通保畅中心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2.1.2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
2.1.3 交货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后45日内交货。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1.5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车辆的加工制造、出厂检测验收、出厂运输、到货验收、增值税、伴随服务、临时牌照办理、运送至石家庄市、培训服务、车辆首次保养、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的手续等全部相关费用(不包含上牌、保险、购置税费用)。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通保畅中心业务保障用车采购二次,本次招标共分为1标段。详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3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8日上午09:00至2024年1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邮 编:050000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蒋世伟
电 话:0311-69052002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通保畅中心业务保障用车采购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 2023 年度投资(调整)计划的通知》(冀高规〔2023〕575 号)批准,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通保畅中心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2.1.2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
2.1.3 交货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后45日内交货。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1.5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车辆的加工制造、出厂检测验收、出厂运输、到货验收、增值税、伴随服务、临时牌照办理、运送至石家庄市、培训服务、车辆首次保养、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的手续等全部相关费用(不包含上牌、保险、购置税费用)。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通保畅中心业务保障用车采购二次,本次招标共分为1标段。详见下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保通保畅中心业务保障用车 | 4门5座皮卡车,排放标准:国VI排放标准,燃料类型:汽油,排量、功率:排量≥1967ml,发动机额定功率≥140kw,最大扭矩≥360N.m。 | 7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3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8日上午09:00至2024年1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邮 编:050000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蒋世伟
电 话:0311-69052002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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