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碑店市东进路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高碑店市东进路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南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碑店市东进路市政工程初步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碑店市东进路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东进路市政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发改复字[2023]165号、高开改招标核[2024]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地址:高碑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8865万元,项目建设道路长度2953米(含主路、便道、分隔带),红线宽40米。道路两侧敷设雨水管道(d800—d1400),管道长度为5906米;雨水支管为2362米(d300),雨水由西向东排入紫泉河,道路单侧敷设污水管道(d800),管道长度为2953米,污水由西向东排入方官污水处理厂扩容,敷设中水管道(d500),管道长度为2953米,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路灯、绿化、交安设施(红绿灯、标志牌、道路标线等)。下沉式箱涵长度约 200 米,高度为 4 米,与道路同宽。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参考资料、技术规范等的设计服务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道路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三个专业同时需要)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下穿京广高铁段: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不含电气化)甲II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人员需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1.3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3.1.5其他要求: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企业资质改革的同样适用于本项目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参考以下文件。
文件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号:建市(2020)94 号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8 09:00 至
2024-01-2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hbidding.com/,下同)”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人答疑联系人:*** 电话:***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东进路市政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发改复字[2023]165号、高开改招标核[2024]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地址:高碑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8865万元,项目建设道路长度2953米(含主路、便道、分隔带),红线宽40米。道路两侧敷设雨水管道(d800—d1400),管道长度为5906米;雨水支管为2362米(d300),雨水由西向东排入紫泉河,道路单侧敷设污水管道(d800),管道长度为2953米,污水由西向东排入方官污水处理厂扩容,敷设中水管道(d500),管道长度为2953米,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路灯、绿化、交安设施(红绿灯、标志牌、道路标线等)。下沉式箱涵长度约 200 米,高度为 4 米,与道路同宽。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参考资料、技术规范等的设计服务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道路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三个专业同时需要)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下穿京广高铁段: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不含电气化)甲II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人员需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1.3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3.1.5其他要求: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企业资质改革的同样适用于本项目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参考以下文件。
文件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号:建市(2020)94 号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8 09:00 至
2024-01-2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hbidding.com/,下同)”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人答疑联系人:*** 电话:***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南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高碑店市团结西路432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57号 |
邮编: | /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nh@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市七一路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913002010018048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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