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碑店市开发区雨污管网清淤修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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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高碑店市金开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碑店市开发区雨污管网清淤修缮项目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高碑店市开发区雨污管网清淤修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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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128001001 | ||||||||||||||||||||||||||||||||||||||||
招标内容: | |||||||||||||||||||||||||||||||||||||||||
高碑店市开发区雨污管网清淤修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开发区雨污管网清淤修缮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高发改复字[2023]164号、高发改复字[2024]5号、高开改招标核[2024]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金开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及托管园区内。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计清淤修复 60.1964 公里,其中雨水管道清淤33.6324公里,管径d500-d2000,淤泥共计15043立方米,污水管道清淤 26.564 公里,管径d400-d1200,淤泥共计5277 立方米;排水管道断头连接及附属配套井室修缮,光为大街-合作路断头连接工程包括新建d12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26米,d15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 739.13 米,检查井14座;根据管道破损程度不同,分别采用热塑成型法、紫外光固化法和机械制螺旋缠绕法三种修复工艺进行整体修复,对局部接头采用树脂点修局部修复工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2.1项目总投资:1286.22万元; 2.2.2计划工期:设计服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214日历天。 2.2.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类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行业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可以由牵头人提供,也可以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1.3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需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质疑渠道: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836号 联系人及电话:***、*** 邮箱:wenhe1180@163.com 招标人:高碑店市金开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高碑店市团结西路432号 联系人及电话:***、***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 ①具备以下注册证书之一:注册建筑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 ②近三年(自2021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担任过一项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市政行业的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④具备2023年度6月份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其他人员: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8 08:30至2024-01-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注: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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