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顺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顺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盛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顺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字【2023】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顺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2、项目建设地点:顺平县河口乡、大悲乡、安阳乡、台鱼乡、神南镇。3、计划工期:12个月;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现行)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验收、结算审计等相关手续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能力;②设计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施工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①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类似业绩;②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年份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中签订日期为准);③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需要提供其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核查)
3.1.5其他要求:特别说明:①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②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3、项目经理:①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②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③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④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4、项目施工负责人:①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③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④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备注:勘察、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9:00至2024-01-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字【2023】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顺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EPC总承包2、项目建设地点:顺平县河口乡、大悲乡、安阳乡、台鱼乡、神南镇。3、计划工期:12个月;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现行)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验收、结算审计等相关手续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能力;②设计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③施工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①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类似业绩;②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年份要求: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中签订日期为准);③同类型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需要提供其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核查)
3.1.5其他要求:特别说明:①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②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3、项目经理:①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②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③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④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4、项目施工负责人:①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③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④本单位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备注:勘察、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9:00至2024-01-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盛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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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顺平县平安西街 | 地址: | 保定市建国路风行汽配城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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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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