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烈士陵园南侧新建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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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烈士陵园南侧新建市政道路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烈士陵园南侧新建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烈士陵园南侧新建市政道路工程 已由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 以 廊 审批招标 核【 20 24 】 1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主 城区内,陵园南路(安昌路 —隆福路)。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为烈士陵园南侧新建市政道路工程。本项目道路总长度 545米,红线宽20米。中间设12米车行道,两侧各4米人行便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516.885772 万 元(大写: 伍佰壹拾陆万捌仟捌佰伍拾柒元柒角贰分 );
2.1.4工期:15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02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 07 月 24 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 ,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项目经理资格: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提供电子证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1 月 12 日至 2024年 01 月 18 日上午 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2 月 01 日 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5.2 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 详见 评标、 定标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廊坊市新华路 145号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311-83086832、18603269136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 :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 : ***
1.招标条件 烈士陵园南侧新建市政道路工程 已由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 以 廊 审批招标 核【 20 24 】 1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主 城区内,陵园南路(安昌路 —隆福路)。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为烈士陵园南侧新建市政道路工程。本项目道路总长度 545米,红线宽20米。中间设12米车行道,两侧各4米人行便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516.885772 万 元(大写: 伍佰壹拾陆万捌仟捌佰伍拾柒元柒角贰分 );
2.1.4工期:15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02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 07 月 24 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 ,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项目经理资格: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提供电子证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1 月 12 日至 2024年 01 月 18 日上午 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2 月 01 日 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5.2 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 详见 评标、 定标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廊坊市新华路 145号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311-83086832、1860326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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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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