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家庄市冶河灌区水毁修复工程-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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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冶河灌区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国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家庄市冶河灌区水毁修复工程-土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石家庄市冶河灌区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 | 河北国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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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1-11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1-31 09:00 |
石家庄市冶河灌区水毁修复工程-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冶河灌区水毁修复工程-土建工程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2023]49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冶河灌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国债资金976万元,地方配套12.8923万元,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冶河灌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石家庄市冶河灌区水毁修复工程-土建工程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井陉县、平山县 建设规模:暗涵重建2处长130m,巡渠路修复1215m,泄水闸退水渠重建4处,渠墙修复1836m,明渠清淤13709m,农桥重建1座,警示牌重建10座,围墙修复12m。 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有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4)财务要求: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查询”中查询;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6)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查询”中查询;(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信誉要求:(8)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1.6其他要求:(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1 09:00至2024-01-31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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