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沙河市渡口川堤坝水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沙河市渡口川堤坝水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邢台市 | 采购单位 | 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沙河市渡口川堤坝水毁修复项目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沙河市渡口川堤坝水毁修复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市渡口川堤坝水毁修复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沙河市渡口川堤坝水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沙审批审[2023]152号)、沙审批招标核﹝2023﹞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对蝉房乡、刘石岗镇、綦村镇3个乡镇的部分村庄护村、护地坝进行修复。其中修复护村坝1063m,护地坝15383m,基础防护3770m。护村、护地坝防洪标准20年一遇;
2.1.2建设地点:沙河市蝉房乡、刘石岗镇、綦村镇;
2.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计划工期:2024年5月31日前施工完毕。
2.2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标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0 00:00 至
2024-01-1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30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市渡口川堤坝水毁修复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沙河市渡口川堤坝水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沙审批审[2023]152号)、沙审批招标核﹝2023﹞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对蝉房乡、刘石岗镇、綦村镇3个乡镇的部分村庄护村、护地坝进行修复。其中修复护村坝1063m,护地坝15383m,基础防护3770m。护村、护地坝防洪标准20年一遇;
2.1.2建设地点:沙河市蝉房乡、刘石岗镇、綦村镇;
2.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计划工期:2024年5月31日前施工完毕。
2.2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标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0 00:00 至
2024-01-1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30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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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健康街 | 地址: | 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3号楼17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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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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