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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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 招标代理: | 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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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1-08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1-29 09:30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包括民事及刑事案件的资料收集和准备、进行案件分析和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诉讼、立案、调解和执行等),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包括民事及刑事案件的资料收集和准备、进行案件分析和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诉讼、立案、调解和执行等),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参加投标需总公司出具授权)。 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符合招投标法及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8至2024-01-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相应的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29 09:30 ,地点为 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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