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沙河治理工程(阜平县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吴王口村至法华保阜高速桥上游1km处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保定市 发布日期:2023-12-31

【招标公告】【沙河治理工程(阜平县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吴王口村至法华保阜高速桥上游1km处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保定市 采购单位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吴王口村至法华保阜高速桥上游1km处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名称: 【沙河治理工程(阜平县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吴王口村至法华保阜高速桥上游1km处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9771001B01
招标内容:

【沙河治理工程(阜平县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吴王口村至法华保阜高速桥上游1km处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治理工程(阜平县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吴王口村至法华保阜高速桥上游1km处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沙河治理工程(阜平县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吴王口村至法华保阜高速桥上游1km处段)。2建设地点:吴王口村至法华保阜高速桥上游1km处段。3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长度约34.3km,主要建设内容为岸坡防护及河道清理等。4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5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2)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勘察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整治或堤防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①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出现与投标供应商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并采用模块化方式评审。②落实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分包部分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施工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施工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购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半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缴纳社保的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2 09:00至2024-01-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2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阜平县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江城西队1区44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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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异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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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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