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清县2023年度市级和美乡村示范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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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一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清县2023年度市级和美乡村示范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永清县2023年度市级和美乡村示范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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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5760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永清县2023年度市级和美乡村示范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2023年度市级和美乡村示范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标核【2023】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永清县域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村内道路、便道、广场及亮化等工程,总建设面积60832.51㎡。其中:(1)西甄庄村:铺装15cm混凝土路2433.55平方米,铺装便道砖4422.29平方米,铺装路缘石3474.07米,安装树池99个,道路两侧安装6m路灯68盏;(2)西营村:铺装15-18cm混凝土路6708.78平方米,铺装便道砖1525.69平方米,铺装花岗岩广场砖444.08平方米,铺装路缘石43.17米,道路两侧安装6m路灯80盏;(3)乔街村:铺装15cm混凝土路11595.48平方米;(4)安育村:铺装18cm混凝土路4148.58平方米,铺装便道砖4193.21平方米;(5)东西溜村:铺装18cm混凝土路3523.14平方米,铺装便道砖2789.647平方米,铺装花岗岩广场砖1131.04平方米,铺装路缘石854.7米,道路两侧安装8m路灯27盏;(6)韩村:铺装15-18cm混凝土路6507.02平方米,铺装便道砖3363.49平方米,铺装路缘石209.9米;(7)西苑家务村:铺装18cm混凝土路5172.26平方米,铺装便道砖2874.25平方米,铺装路缘石2049.69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为8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西甄庄村:铺装15cm混凝土路2433.55平方米,铺装便道砖4422.29平方米,铺装路缘石3474.07米,安装树池99个;二标段:西营村:铺装15-18cm混凝土路6708.78平方米,铺装便道砖1525.69平方米,铺装花岗岩广场砖444.08平方米,铺装路缘石43.17米;三标段:乔街村:铺装15cm混凝土路11595.48平方米;四标段:安育村:铺装18cm混凝土路4148.58平方米,铺装便道砖4193.21平方米;五标段:东西溜村:铺装18cm混凝土路3523.14平方米,铺装便道砖2789.647平方米,铺装花岗岩广场砖1131.04平方米,铺装路缘石854.7米;六标段:韩村:铺装15-18cm混凝土路6507.02平方米,铺装便道砖3363.49平方米,铺装路缘石209.9米;七标段:西苑家务村:铺装18cm混凝土路5172.26平方米,铺装便道砖2874.25平方米,铺装路缘石2049.69米;八标段:路灯工程:西甄庄村道路两侧安装6m路灯68盏;西营村道路两侧安装6m路灯80盏;东西溜村道路两侧安装8m路灯27盏。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8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2 09:00至2023-12-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相关资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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