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唐山市 | 采购单位 | 唐山鹏鸿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投资备字[2023]1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鹏鸿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鹏鸿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工程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33038.04㎡(约合199.56亩),总建筑面积 204762㎡,主要新建6栋厂房,1栋配套服务楼,1栋综合楼;新建附属配套工程包括管网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工程等。
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充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和相关的服务等内容,配合项目报建手续、配合后续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1 09:00 至
2023-12-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1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投资备字[2023]1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鹏鸿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鹏鸿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工程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33038.04㎡(约合199.56亩),总建筑面积 204762㎡,主要新建6栋厂房,1栋配套服务楼,1栋综合楼;新建附属配套工程包括管网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工程等。
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充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和相关的服务等内容,配合项目报建手续、配合后续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1 09:00 至
2023-12-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1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鹏鸿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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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32号 | 地址: | 唐山市路北区祥富里裕华道237号二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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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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