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北区雨水出区暨南拒马河支流河道治理“23.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勘察设计

所属地区:河北保定市 发布日期:2023-12-15

【招标公告】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北区雨水出区暨南拒马河支流河道治理“23.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勘察设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保定市 采购单位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万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北区雨水出区暨南拒马河支流河道治理“23.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名称: 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北区雨水出区暨南拒马河支流河道治理“23.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21218003002
招标内容:

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北区雨水出区暨南拒马河支流河道治理“23.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北区雨水出区暨南拒马河支流河道治理“23.7”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 [202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地点:涞水经济开发区北区
2.1.2 项目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主要经济开发区内按不小于现状过流能力进行疏挖,共计疏挖渠道2.5km。经济开发区南侧至水北沟支沟倒虹吸之间新建排水管道,设计管道采用双排 DN3000钢筋混凝土管,排水流量为28m3/s,布置管道长 3.3km。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
2.1.3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7日内完成满足开工需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 1 个标段。
本项目主要招标范围为:
按照国家规定的市政勘察工程所包含的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及勘察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本项目进行初勘、详勘和补勘,并提交全部详细的技术资料,满足设计院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条件。勘察成果资料满足设计和审批有关要求;协助配合发包人完成勘察成果审查;验槽、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及后续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3.1.3 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度 (或 2022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023 年新成立的企业需要提供其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1.3信誉要求:3.1.4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4 09:00至2023-12-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1 月 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万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涞水县 地址: 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2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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