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市区110报警服务及安装维修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市区110报警服务及安装维修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顺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家庄市分行市区110报警服务及安装维修外包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 | 招标代理: | 河北顺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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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1-29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9 09:0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市区110报警服务及安装维修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市区110报警服务及安装维修外包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上级行、公安、银监相关工作要求,为了确保石家庄市分行市区网点及市分行机关的安全,保障石家庄市分行市区网点、自助设备及办公场所的安全,现需采购一家服务商负责石家庄市区网点、自助设备及办公场所报警服务和安装维修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服务期限:两年 采购供应商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5)须承诺若中标在项目地有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以及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可靠完善的服务能力,单独出具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投标人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投标人近1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7)投标人在近1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1.3其他要求:(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证书。(3)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8至2023-12-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可通过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将上述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czb1103@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向的企业委托代理人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sczb1103@163.com: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承诺函(格式自拟); (4)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承诺函(格式自拟); (6)“若中标在项目地有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以及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可靠完善的服务能力”承诺函; (7)《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 (8)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8 14: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51号信诚大厦6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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