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碑店市域停车场项目-高碑店市客运中心立体停车楼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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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碑店市域停车场项目-高碑店市客运中心立体停车楼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高碑店市域停车场项目-高碑店市客运中心立体停车楼项目 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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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027001001 | ||||||||||||||||||||||||||||||||||||||||
招标内容: | |||||||||||||||||||||||||||||||||||||||||
高碑店市域停车场项目-高碑店市客运中心立体停车楼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域停车场项目-高碑店市客运中心立体停车楼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碑店市域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高发改复字【2023】23号、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招标核【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内容:高碑店市客运中心立体停车楼,包含新建立体停车楼,占地面积459.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12.56平方米,建筑高度26米,建筑体积11718.27立方米,建筑层数为11层,外表面积装修3535.95平方米;安装机械式停车设备10组,包含200个停车位以及配套机电设备等; 2.1.2.建设地址:高碑店市城区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36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项目投资:1190.435274万元。 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标时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6 09:00至2023-12-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zcbidding.com 电话:4001618186)、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说明:接收异议联系方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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