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涉铁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发布日期:2023-12-07

【招标公告】【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涉铁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张家口市 采购单位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垣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涉铁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名称: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涉铁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9387001B01
招标内容: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涉铁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涉铁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本项目下穿铁路共涉及 8 处,由北至南依次下穿:南货场专用线(K192+222)、沙张三线改建线(SZGDK190+644)、京包客专(K190+478)、沙张三线至京包线联络线(SBLDK190+630)、京包线(GDK190+482)、三角北线、牵 1 线(XK190+186)、东方红线(DFSK1+465)。设计沿现状河道布置岸线,对现有河道进行清淤、扩挖、防护,设计采用矩形断面型式,两岸采用混凝土和浆砌片石挡墙防护,河底采用格宾石笼护底,河道岸坡与现状桥涵孔口平顺衔接。
2.1.2 建设地点:于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出口至宁远堡村段)。
2.1.3 项目名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沙河河道治理及堤岸公共市场综合建设工程(涉铁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2.1.4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2.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①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铁道行业设计甲(II)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施工任务单位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11月0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铁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允许兼任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投诉及监督部门: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招标投标管理股),投诉及监督电话:0313-7159775;(4)受理异议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2)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6 09:00至2023-12-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 》 《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垣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金悦广场 地址: 张家口经开区富强路2号
邮编:
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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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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