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皮县南皮镇、乌马营镇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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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南皮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儒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皮县南皮镇、乌马营镇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南皮县南皮镇、乌马营镇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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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028001001 | ||||||||||||||||||||||||||||||||||||||||
招标内容: | |||||||||||||||||||||||||||||||||||||||||
南皮县南皮镇、乌马营镇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皮县南皮镇、乌马营镇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南皮县南皮镇、乌马营镇 2023 年中央预算内 高标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审字【2023】6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皮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皮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南皮县南皮镇、乌马营镇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2.1.2 建设地点:南皮县南皮镇穆三拨村,乌马营镇东五拨村、西五拨村、前五拨村,共4个行政村。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扬水点 11 座;小型泵站 5 座;坑 塘清淤 1 座;沟渠清淤 7.52km;新建涵洞 14 座;新建水闸 5 座;管灌 铺设聚丙烯(PP)dn125 地埋灌溉管道 18.41km;dn160 地埋灌溉管道 1.264km;新建喷灌 722 亩;东五拨 DN200 过道管 244 米;DN800 暗管 1 座。穆三拨村 DN600 排水管 6 米,DN800 暗管 3 座;新建混凝土田间道路 15.294km;安装变压器 18 台套;架设高压架空线路 4.075km,地埋低压铝电缆 7.86km,地埋低压铜电缆(铜线接扬水设备) 0.437km,安装配电箱 135 个;改善项目区土壤有机质水平、地力培肥 11000 亩。 2.1.4 标段划分:7个标段,一标段:土壤改良;二标段水利设施,三标段管道部分,四标段喷灌部分,五、六标段道路,七标段农田输配电;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定标顺序为第一标段至第七标段依次顺延: 投标人如果在前一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但其有效报价参与合成评标基准价)。若某一个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2.1.5 计划工期:2024年5月底之前竣工 2.1.6工程质量:合格。 2.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肥料生产厂家的土壤调理剂生产许可证。 第二、三、五、六标段: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施工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实施能力; 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规定的承担所投标项目工程施工要求的经营、财务能力的资格;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对应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第四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且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的生产制造及安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有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第七标段: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施工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实施能力; 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规定的承担所投标项目工程施工要求的经营、财务能力的资格;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4、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1.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7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1.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评审。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7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6 09:00至2023-12-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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