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冯庄村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冯庄村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保定仁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定市莲拓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冯庄村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冯庄村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冯庄村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莲审批核字[2023]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仁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仁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冯庄村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1.2 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东临清山·公爵城一期,南临冯庄村,西临华北电力大学,北临复兴路。
2.1.3 建设规模:项目分三区建设,其中A区12栋总建筑面积264061.4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1948.59平方米,包括住宅188098.59平方米,商业配套3500平方米,车库出入口及人防楼梯建筑面积 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112.85平方米,包括高层储藏间8187.38平方米,回迁储藏间5173.47平方米,地下停车库58752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15.46%,绿地率 35%。B区5栋总建筑面积124725.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4649.96平方米,包括住宅94649.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75.54平方米,包括高层储藏间4587.54平方米,地下停车库25488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11.18%,绿地率 35%。C区6栋总建筑面积148338.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3543.07平方米,包括住宅106360.07平方米,商业配套71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795.50平方米,包括高层储藏间6643.5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28152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17.95%,绿地率35%。
2.1.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 计划工期: 2027年10月31日竣工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 EPC 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互相兼任;
(3)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提供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组成的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05 09:00 至
2023-12-1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冯庄村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莲审批核字[2023]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仁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仁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冯庄村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1.2 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东临清山·公爵城一期,南临冯庄村,西临华北电力大学,北临复兴路。
2.1.3 建设规模:项目分三区建设,其中A区12栋总建筑面积264061.4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1948.59平方米,包括住宅188098.59平方米,商业配套3500平方米,车库出入口及人防楼梯建筑面积 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112.85平方米,包括高层储藏间8187.38平方米,回迁储藏间5173.47平方米,地下停车库58752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15.46%,绿地率 35%。B区5栋总建筑面积124725.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4649.96平方米,包括住宅94649.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75.54平方米,包括高层储藏间4587.54平方米,地下停车库25488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11.18%,绿地率 35%。C区6栋总建筑面积148338.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3543.07平方米,包括住宅106360.07平方米,商业配套71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795.50平方米,包括高层储藏间6643.5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28152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17.95%,绿地率35%。
2.1.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 计划工期: 2027年10月31日竣工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 EPC 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互相兼任;
(3)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提供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组成的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05 09:00 至
2023-12-1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仁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定市莲拓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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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联盟路街道办事处玉兰大街768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科苑街118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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