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高庄油库浮盘设备采购项目浮盘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高庄油库浮盘设备采购项目浮盘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 项目名称 | 高庄油库浮盘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河北石油分公司高庄油库浮盘设备招标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石油分公司高庄油库浮盘设备招标采购(WZ20231226-4807-16605-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浮盘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大型贮罐配件 | 2.00 | 套 | 包1-浮盘 | ||||
2 | 大型贮罐配件 | 2.00 | 套 | 包1-浮盘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信誉、业绩良好,需提供不少于2份近三年(2020年至2023年)以来大型油品储罐(单个罐容≥5000m3)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式浮盘(无梁结构)合同业绩,且累计浮盘套数不少于4套,代理业绩无效(以提供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项目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显表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原采购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原采购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7 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若委托拆除、安装单位的,则只能委托一家单位且具备上述同样资质。 3.1.8 投标人(或委托单位)须提供2020年以来不少于4套油罐浮盘拆除、安装业绩,2个油罐附件安装、维修业绩。(以提供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项目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显表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原采购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原采购单位公章)。 3.1.9 投标人(或委托单位)须派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或委托单位),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2020年以来油库储罐(单罐罐容≥5000立方米,不少于4套)浮盘拆除及安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以及合规有效的业绩合同、发票。 3.1.10 投标人(或委托单位)须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2020年以来不少于4套油库储罐浮盘拆除及安装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以及合规有效的业绩合同、发票。 3.1.11 投标人(或委托单位)须派安全负责人,要求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0年以来不少于4套油库储罐浮盘拆除及安装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以及合规有效的业绩合同、发票。 3.1.12 投标人(或委托单位)浮盘拆除、安装人员应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包括电工、焊工、高处、吊装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 3.1.13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不锈钢双盘整盘(0.8MPa或以上)抗爆实验报告,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14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式内浮顶产品强度检测报告,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15 投标人须提供由甲级安全评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式内浮顶的安全性评估报告。 3.1.16 投标人须提供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不锈钢双盘内浮顶产品应用后储罐油汽浓度检测报告。 3.1.17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应急管理部下属的四大消防研究所(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沈阳消防研究所)之一出具的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内浮顶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试验报告。 3.1.18 投标人承诺:在油罐浮盘生产、拆除、安装及油罐维修等项目未发生一般、较大安全生产责任和质量事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19 投标人承诺:拟派人员在本项目本标段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20 投标人承诺:浮盘设备安装后,进行浮盘起浮、充水等实验,委托第三方出具气密性等相关检测报告,且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3.1.21 投标人承诺:所供产品满足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条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22 投标人承诺: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23 投标人承诺:全天候24小时随时响应。提供指导一般性技术故障,自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措施方案;重大技术问题,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解决;需要派员服务时,自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出人员到达甲方现场。特殊情况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24 投标人承诺:所提供设备自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出具验收证明之日起算,质保期不少于5年,质保期内零配件免费维修、更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25 投标人承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26 投标人承诺:如在设备使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沉盘、卡盘、浮盘偏移、密封不良导致油罐通气孔油气浓度超标等),承诺承担维修或更换浮盘等售后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2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 8:00时至2023年12月11日 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5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2月25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 |||||
地 址: |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6号 | 地 址: |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地铁朝阳门站G、H口出,往南530米路西) | |||||
邮 编: | 052165 | 邮 编: | 100010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电子邮件: | 837291293@qq.com | 电子邮件: | wzxuyp@sinopec.com | |||||
2023年12月3日 | ||||||||
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