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项目名称: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31201000003
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
1.2 采购人: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东西轴线是集地下高铁和市政配套设施一体化实施的综合性项目,贯穿雄安新区起步区五个组团,是“一方城、两轴线、五组团”城市整体风貌骨架的重要构成,是雄安新区重要交通廊道、功能廊道、景观廊道。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东西轴线中央绿带内,中央绿带总面积约205万平方米,长度约24.838千米,宽度约45米。项目含4个节点公园(暂命名:萍湖公园、甘泉公园、明珠公园、东湖公园),总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萍湖公园约33万平方米,甘泉公园约20.64万平方米,明珠公园约34.83万平方米,东湖公园约19.68万平方米),一个绿带标准段,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设施类建筑面积约20275平方米,其中商业类用房建筑面积约10137平方米,包含4个位于节点公园的商业驿站和16个位于中央绿带内部的商业驿站。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以下简称“项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市场研究:依据国家政策性文件和本地区资源结构与产业政策战略目标为导向,收集相关市场资料,市场研究、对项目的客源市场的需求、本地域资源、消费结构等进行全面分析与预测,提出项目精确的市场定位与市场目标;
2.项目IP与总体定位:包含文化主题定位、方向定位、项目的文化IP概念策划与发展目标定位;
3.空间系统提升与运营系统布局:包含各组团的文化定位、空间提升设计;梳理项目的空间特色、空间运营逻辑,尤其是对生态水系、景观要素的交互方式、游憩与业态联动模式、广场、舞台和各个文化节点的呈现方式提出策划方案,打造户外活动空间、创意活动空间和新概念公共空间,以满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
4.主力业态建筑(载体)和特色景观系统布局策划,主力业态策划、特色景观设施、主题形象标志、景观构筑物策划,对建筑设计、景观系统设计提出儿童友好型设计指引;
5.基于运营需求和新区8090绿色交通体系相关要求,对交通组织、慢行系统、连续无障碍设施、公共交通及对应的相关设计内容提出指引;
6.对商业运营空间的氛围营造体系提出设计指引:包含附属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各业态主体的形态、建筑立面装饰物、环境导视、氛围营造的设计指引;
7.运营策略:产品体系策划,重点项目策划,运营模式(含政府运营补贴及合作机制)、商业布局;形成独特景观、游憩体系和商业运营逻辑相贯通的完整运营模式。引导IP类项目落地,将创意空间与文化内涵充分融合,让新空间的嵌入和营造形成“引爆力”和“运营逻辑”;
8.经营策划:结合项目建设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项目经营策略,提出具体运营措施和经营测算方案(含市政绿化养护标准、政府补贴、经营性收入等);
9.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卫生服务设施、休闲服务设施、儿童游玩设施的规划配比,对各类设施落位、功能配置、技术参数、安全参数、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识等提出具体设计指引要求,如游客服务中心、卫生间、游乐设施、户外体验设施、露营设施等,以提供游客便利的服务,保证儿童友好环境,实现安全运营。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4 服务期限:本次服务全部时间为自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工作启动函)起,至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景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暂定18个月,具体时间视项目推进情况而定。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一种:
1)供应商如是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申请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总公司及分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同一独立法人的供应商及其分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申请。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公园类或旅游景区类项目的运营策划服务业绩。
注:供应商以分公司进行申请的,经总公司授权,可使用总公司业绩参与本次询比。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2)近二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近一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8)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9)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0)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1)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量化结果被雄安集团或采购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12)上述第4)、5)、6)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从事文旅项目运营策划服务工作的时间达10年(含)以上。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 其他要求: /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3 年 12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29 分 59 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5.2 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316室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9.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2023 年 12 月 02 日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31201000003
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
1.2 采购人: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东西轴线是集地下高铁和市政配套设施一体化实施的综合性项目,贯穿雄安新区起步区五个组团,是“一方城、两轴线、五组团”城市整体风貌骨架的重要构成,是雄安新区重要交通廊道、功能廊道、景观廊道。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东西轴线中央绿带内,中央绿带总面积约205万平方米,长度约24.838千米,宽度约45米。项目含4个节点公园(暂命名:萍湖公园、甘泉公园、明珠公园、东湖公园),总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萍湖公园约33万平方米,甘泉公园约20.64万平方米,明珠公园约34.83万平方米,东湖公园约19.68万平方米),一个绿带标准段,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设施类建筑面积约20275平方米,其中商业类用房建筑面积约10137平方米,包含4个位于节点公园的商业驿站和16个位于中央绿带内部的商业驿站。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雄忻高铁雄安新区地下段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中央绿带空间运营策划服务(以下简称“项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市场研究:依据国家政策性文件和本地区资源结构与产业政策战略目标为导向,收集相关市场资料,市场研究、对项目的客源市场的需求、本地域资源、消费结构等进行全面分析与预测,提出项目精确的市场定位与市场目标;
2.项目IP与总体定位:包含文化主题定位、方向定位、项目的文化IP概念策划与发展目标定位;
3.空间系统提升与运营系统布局:包含各组团的文化定位、空间提升设计;梳理项目的空间特色、空间运营逻辑,尤其是对生态水系、景观要素的交互方式、游憩与业态联动模式、广场、舞台和各个文化节点的呈现方式提出策划方案,打造户外活动空间、创意活动空间和新概念公共空间,以满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
4.主力业态建筑(载体)和特色景观系统布局策划,主力业态策划、特色景观设施、主题形象标志、景观构筑物策划,对建筑设计、景观系统设计提出儿童友好型设计指引;
5.基于运营需求和新区8090绿色交通体系相关要求,对交通组织、慢行系统、连续无障碍设施、公共交通及对应的相关设计内容提出指引;
6.对商业运营空间的氛围营造体系提出设计指引:包含附属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各业态主体的形态、建筑立面装饰物、环境导视、氛围营造的设计指引;
7.运营策略:产品体系策划,重点项目策划,运营模式(含政府运营补贴及合作机制)、商业布局;形成独特景观、游憩体系和商业运营逻辑相贯通的完整运营模式。引导IP类项目落地,将创意空间与文化内涵充分融合,让新空间的嵌入和营造形成“引爆力”和“运营逻辑”;
8.经营策划:结合项目建设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项目经营策略,提出具体运营措施和经营测算方案(含市政绿化养护标准、政府补贴、经营性收入等);
9.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卫生服务设施、休闲服务设施、儿童游玩设施的规划配比,对各类设施落位、功能配置、技术参数、安全参数、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识等提出具体设计指引要求,如游客服务中心、卫生间、游乐设施、户外体验设施、露营设施等,以提供游客便利的服务,保证儿童友好环境,实现安全运营。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4 服务期限:本次服务全部时间为自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工作启动函)起,至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景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暂定18个月,具体时间视项目推进情况而定。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一种:
1)供应商如是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申请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总公司及分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同一独立法人的供应商及其分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申请。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公园类或旅游景区类项目的运营策划服务业绩。
注:供应商以分公司进行申请的,经总公司授权,可使用总公司业绩参与本次询比。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2)近二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近一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8)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9)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0)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1)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量化结果被雄安集团或采购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12)上述第4)、5)、6)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从事文旅项目运营策划服务工作的时间达10年(含)以上。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 其他要求: /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3 年 12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29 分 59 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5.2 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316室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9.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2023 年 12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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