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涞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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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捷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涞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涞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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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013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涞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涞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源发改投资【2023】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涞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 2.1.2 建设地点:涞源县 2.1.3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对水毁公路、桥梁恢复重建,同时完善不全或缺失路段安防设施;修复、增设挡墙及护坡;完善排水设施等。涉及 17 个乡镇共 79 座桥 110 条道路,恢复重建里程 90.352 公里。 2.1.4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2.1.5 勘探服务期限:20 日历天;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 3 个标包。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涞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进行暗标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 1 项工程勘察业绩。 3.1.3财务要求: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投标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个标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标包。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本工程 3 个标包投标,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整个项目(3 个标包)的标包号次序确定,即优先顺序:A 标包>B 标包>C 标包】,如某投标人在前面 1 个标包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参与以后各标包评审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微企业规定。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近 3 年内(2020 年 11月 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承担过 1 工程勘察业绩。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1 09:00至2023-12-0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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